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编制结果公告
来源:/news/6222.html 发布时间:2023-04-18 点击:570
一、项目编号:NMGZCS-C-F-230161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编制(施工阶段)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编制(施工阶段)):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 1,688,6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编制(施工阶段)):
服务类(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编制(施工阶段) | 本次招标内容为内蒙古自治区 10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 2处水位站,158处雨量站的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施工阶 段)。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施工阶段)》报告。 | 5.设计成果、进度要求、其他要求5.1设计成果: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施工阶段)》报告。5.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实施方案报告,设计成果需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5.3其他要求:以上内容的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从初步设计阶段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相关伴随的技术服务。承包人应派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承担相应费用,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验收。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 1,688,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武忠、郭彩凤、庞文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编制(施工阶段)):2.532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20号
联系方式:18447051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雅博电官网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联系方式:17648218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雅博电官网
电话:17648218214
雅博电官网
2023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