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news/1136.html 发布时间:2019-01-11 点击:4528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已由新郑市发改委以新发改综字〔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新郑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北起解放路双洎河桥,南至梨河镇郜庄村,向西沿规划G434线位接G107,长5.868公里。其中双洎河桥至梨河镇郜庄长3.178公里,采用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标准,红线宽50米。梨河镇郜庄至G107段长2.69公里,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24.5米。
1.1 项目名称: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茨山路南移建设工程
1.2 项目编号:新财购-2018-331;
1.3 项目地点:新郑市梨河镇 ;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标段划分及招标规模:本项目共 7个标段,本次招标仅对其中的二、三、四、五、六标段进行招标,其中:
二标段:K2+100-K3+500
三标段:K3+500-K4+900
四标段:K4+900-K6+200
五标段:K6+200-K7+529.7
六标段(监理):二、三、四、五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1.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1.8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六标段(监理):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要求:质量合格,安全生产零事故,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1.9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1.10资金规模:二标段:41939772.8 元、三标段:46176452.91元 、四标段:19030971.32元、五标段:22005879.98元、六标段(监理):监理费率依据财政局2016年9月29日《工程前期费费率调整方案》执行。
二、报名条件: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施工标段
2.2.1 二、三标段:
(1)二、三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完成过3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标 1个标段,以标段靠前的为中标标段。
2.2.2 四、五标段:
(1)四、五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独立完成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 1个标段,以标段靠前的为中标标段。
(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或者提供业绩、人员虚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3 六标段:
(1)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主要监理人员和检测设备必须为自有。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4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或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施工标段: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网页截图(备注:适用于公路资质)
(3)最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和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2018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9)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10)相关人员职称证;
(11)企业业绩。
监理标段: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2)最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2018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8)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需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报名时间:2019 年1月11日至1月18 日 17:00 止。
五、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伍拾万元人民币;监理标段:贰万元人民币。
5.2 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5.3 保证金缴纳日期:2019 年1月11日至1月18日 17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4 保证金账号信息(二选一):
二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13719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922
三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13718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921
四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13721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924
五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13717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920
六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13720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923
5.5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二)本项目标书费500元整/份,按标段收取,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保证金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1月31日上午 9 时 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 标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郑市繁荣街108号
联 系 人:司先生
电 话:0371-62682916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郑市碧水蓝天22号楼1单元1603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1598192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