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黄河大道(高速路口-太行大道)非机动车道改造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news/1527.html 发布时间:2019-05-06 点击:3714
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原阳县黄河大道(高速路口-太行大道)非机动车道改造施工及监理,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原阳县黄河大道(高速路口-太行大道)非机动车道改造施工及监理
1.2 项目编号:原交建2019GB54号
1.3 建设规模:慢车道路面改造,全长3010米,宽11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4 工期要求: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随施工工期。
1.5 质量要求:合格
1.6招标范围:一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一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2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证明;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3财务状况良好;一、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注册之日起)。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不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
三、投标报名
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雅博电官网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
3、投标报名时间:2019 年5月6日08:30时至2019 年5月10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年5月6日08:30时至2019 年5月10日18:00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年5月29日10:00时。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递交及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原阳县公管办:0373-7585256 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7585716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