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地下空间专项规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news/2285.html 发布时间:2019-11-15 点击:32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地下空间专项规划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19-104号”审批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河南永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地下空间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NYA2019021;
2.3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提供长春新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研究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4预算金额:280万元;
2.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付设计成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4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限制投标的情形;
3.5近六个月(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3.7对不符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8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0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河南永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A座5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9时30分。
5.2开标地点:河南永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A座5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431-81335736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31-82694111
监督单位: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33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