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2017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西邵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news/285.html 发布时间:2017-10-25 点击:5694
南乐县2017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西邵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乐县2017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西邵乡)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乐县西邵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乐县2017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西邵乡)项目;
2.2、招标编号:HNYAPY-2017-055;
2.3、建设地点:南乐县西邵乡境内;
2.4、投资金额:约180万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乐县西邵乡李苑村至蔡村道路建设工程;投资约100万元;
第二标段:南乐县西邵乡李崇町下水道建设工程;投资约80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专业对口),以上人员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
(5)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1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单位可对其中2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最终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为本公司人员,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的养老保险,提供真实有效的网络查询方式(若网上查询不到或查询方式不正确按废标处理)(开标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要求的原件备查)
四、报名须知
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
4、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五大员专业岗位证(且专业对口)、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现有年份)
6、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以来企业完成1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注:参与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报名,携带以上报名时携带资料的原件,提供查询网址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明细,并将以上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贰套。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万陆仟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濮阳办事处(濮阳黄河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东四中对面怡海名家3号楼1单元1楼西户);
3、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费600元/每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21 日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西邵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屈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63898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先生
联系电话:18239393989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