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滨河路(东明路-漓江大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news/3060.html 发布时间:2020-08-20 点击:6849
1、采购条件
雅博电官网受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虞城县滨河路(东明路-漓江大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滨河路(东明路-漓江大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
2.2、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20】148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736号
2.3、采购内容及范围:虞城县滨河路(东明路-漓江大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虞城县滨河路,西起东明路、东至漓江大道。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采购控制金额:893871.36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个施工标段
3、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社会保障证明材料(应提供个人网页查询打印件),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3.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5、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录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