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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开封市金明大道北延道路综合提升工程(稻八路-黄河大堤)招标公告

来源:/news/3300.html    发布时间:2020-11-12    点击:45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金明大道北延道路综合提升工程(稻八路-黄河大堤)已经开封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金明大道北延道路综合提升工程(稻八路-黄河大堤)

2.2招标编号:DXZB-KF2020-1105

2.3建设地点:开封市内

2.4项目估算价:约7600万元(人民币)。

2.5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工程总承包标段:开封市金明大道北延道路综合提升工程(稻八路-黄河大堤)工程总承包(EPC)

监理标段:开封市金明大道北延道路综合提升工程(稻八路-黄河大堤)监理

2.6规模:道路红线宽度约60m,项目南起稻八路,北至黄河大堤,项目建设总长约1.7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7计划工期:设计期限:30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标段: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工程总承包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也可以为以联合体形式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同时须具有所需的下列①、②项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有所需的下列①、②、③项人员)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及人社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人社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及人社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业绩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有所需的下列①、②项业绩)

①、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个已完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网页版中标公示,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②、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个已完工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网页版中标公示,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为准。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综合监理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为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提供劳动合同及人社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至少一个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页版中标公示,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告)。

3.4投标人信誉要求: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中需附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以不良行为内容或处罚决定内容涉及曾出现过或正在被限制投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影响合同履约的行为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的查询截图)

3.5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更换。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请于2020年11月13日9:00至 2020年11月19日17:00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上午9时 3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女士

电话:0371-22615556

地 址:开封市市民之家11楼

代理机构:雅博电官网

联系人:卢女士

电 话:0371-22031019

地址:开封市金明西街金明花园15号楼

监督单位: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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