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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安阳县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医用救护车)(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news/3339.html    发布时间:2020-11-26    点击:4112

项目名称: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安阳县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医用救护车)(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县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医用救护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gzy.cn/index_sf)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县竞谈采购-2020-58
2、项目名称:安阳县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医用救护车)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安阳县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医用救护车)(二次)17000001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编号:ASFZC2020-146-1
5.2项目名称:安阳县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医用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
5.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4预算金额(采购规模):170万元
医用救护车(12辆医用救护车,1辆负压医用救护车),详见谈判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生产或销售,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所投救护车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产品,是国家检验标准合格产品;必须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
3.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6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gzy.cn/index_sf)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于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http://www.ayggzy.cn/index_sf)”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阳县白壁镇杜固村西
联系人:王元君
联系方式:18237254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雅博电官网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联系人:张浩凯
联系方式:18538161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凯
联系方式:1853816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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