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绿色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news/4200.html 发布时间:2021-10-29 点击:18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1-43 | |
2、项目名称:绿色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000000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安财招标采购-2021-43001001绿色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3000000300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在绿色环保大数据平台一、二期建设的基础上,平台总体遵循安阳市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安阳市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平台功能本着“平战结合”的设计要领,紧紧围绕应急减排清单、应急管控措施、管控研判分析、减排智能评估、移动源综合管控等核心功能,实现平台智能分析、污染源日常管理融合和污染源应急减排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新建平台要具备灵活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与已有的《安阳市绿色环保大数据整合项目》(一期)、《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智慧环保大数据二期项目》已建设的软件平台形成平台架构和数据结构的完全兼容,将本次建设平台数据兼容至已有的基础数据资源体系中,同时,在国家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大背景下,本次新建的“污染源应急管控智能分析平台”要兼容《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智慧环保大数据二期项目》中的“污染源数据质量管控系统”,实现两平台的无缝对接,在两平台融合应用中,实现对各地污染源数据质量的精准管控,同时实现对应急管控减排效果和污染源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智能分析,呈现完整的平台化、模块化,形成一个立体化多层次的综合管控平台,同时将新建设项目模块内容在大屏系统进行升级,在大屏系统中进行优化展示。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运维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具备相关设备或相关设施的购置发票或收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二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安阳市民之家)。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提前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操作和响应文件的解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 |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831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2-21305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雅博电官网 | |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文昌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 | |
联系人:张浩凯 | |
联系方式:15518808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