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曹村镇马湾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来源:/news/4891.html 发布时间:2022-06-08 点击:1073
一、项目编号:EP-YQCG2022067
二、项目名称:曹村镇马湾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鑫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循环经济园区汴河路城东加气站对面城东汽修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494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曹村镇马湾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采购项目 品 牌(如有):沃得、卡特彼勒 规格型号:履带式多功能谷物收获机1台、液压挖掘机1台 数 量:2 台 总 价: 494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爽(组长)张鹏 沈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执行,招标代理费(含专家评审费)1万元,由招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雅博电官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博览城42栋联系方式:1555625668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周主席/18155718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雅博电官网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博览城42栋
联系方式:徐工/1555625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