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庙上尤庄雨水管网和路沿石工程、马头村凉水泉人行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news/6801.html 发布时间:2023-09-25 点击:624
项目概况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庙上尤庄雨水管网和路沿石工程、马头村凉水泉人行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112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镇庙上尤庄雨水管网和路沿石工程、马头村凉水泉人行道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013,147.49元 | |
最高限价:2013147.49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安政采磋商(2023)0210号-1五头镇庙上尤庄雨水管网和路沿石工程1328752.181328752.18是1328752.182新安政采磋商(2023)0210号-2马头村凉水泉人行道建设项目684395.31684395.31是684395.31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包1:新安县五头镇庙上尤庄雨水管网和路沿石工程项目,本工程位于新安县五头镇庙上、尤庄两村,对庙上、尤庄两村的雨水管网进行改造,根据现场路况,沿公路两侧布置管网,主要采取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排水,增设雨水井形成有组织排水系统,原明渠清理干净,对损坏的道路进行破除恢复,沿路原有绿化矮墙拆除,路边增加花岗岩路沿石。包2:五头镇马头村凉水泉人行道建设项目位于五头镇马头村,主要内容为人行道块料铺装、拆除混凝土道路路面、道路基层碎石、DN400雨水管道铺设。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质量要求:合格。 5.5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5.6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所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投两个标段时,响应文件拟派项目部成员中,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曲五线五头镇 | |
联系人:梁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734115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雅博电官网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栋12楼1201室 | |
联系人:郭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98009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980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