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孟集镇孟集村南大桥支渠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news/6982.html 发布时间:2023-11-15 点击:898
六安市霍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孟集镇孟集村南大桥支渠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六安市霍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孟集镇孟集村南大桥支渠治理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41522001002599 | ||||||
标段名称 | 六安市霍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孟集镇孟集村南大桥支渠治理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41522001002599001 | ||||||
招标人 | 霍邱县孟集镇人民政府 | ||||||
最高限价 | 16483426.75元 | ||||||
代理机构 | 雅博电官网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霍邱县城关镇书香门第小区 联系人:鲁先生 0564-606651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 投标文件中未见开户许可证承诺函,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否决其投标有效性。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浩宸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 投标文件中未见开户许可证承诺函,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否决其投标有效性。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中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证明,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否决其投标有效性。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河南豫之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 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二)总则第4条,否决其投标有效性。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方:安徽阳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方:兴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 成员方: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牵头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临水镇开发街与步行街交口 成员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兴旺国际建材城19号楼1301室 | ||||||
投标报价(元) | 14109813.3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叶鑫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赣1362018201901938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颜晓伟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凤岗镇金凤凰大道及黄金路升级改造工程和凤岗镇金鹏路道路改造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1、上饶县望江路道路、水渠及泵房工程获上饶市“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2、广丰区河塘整治与水系连同工程-整治工程-金霞渠工程获上饶市“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凤岗镇金凤凰大道及黄金路升级改造工程和凤岗镇金鹏路道路改造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方:安徽中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方:南京第二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牵头方: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 成员方: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牵头方:安徽省霍邱县王截流乡陈郢街道中段 成员方: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300号 | ||||||
投标报价(元) | 14208713.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章开俊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苏23214150104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孙海波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经二路(双龙路)南延(朝阳路-义丰路)、 义丰路(绿化大道)东延(经二路-鹏程路)新建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1、下关大街道路建设工程获南京市建设工程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2、绿洲保障房片区配套市政二期工程获南京市建筑施工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经二路(双龙路)南延(朝阳路-义丰路)、 义丰路(绿化大道)东延(经二路-鹏程路)新建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镇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镇江市京口区丹徒路395号 | ||||||
投标报价(元) | 14220252.2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沈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苏23215161753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蒙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丹阳市九曲河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引水管线)二标段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1、谷阳路(官塘桥路-丁卯桥路)拓宽改造工程(一标段:丁卯桥路-跨沪宁铁路桥)获镇江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2、扬中市八桥镇2020-2021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获2021年度镇江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 | ||||||
企业业绩 | 颍泉区2020年小街巷改造工程(阜城百巷改造)-颍泉区民主路、胜利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0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定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霍邱县孟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霍邱县孟集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4-6611228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A区4楼404室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271708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A区4楼404室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271708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