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漯河市合并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化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news/88.html 发布时间:2017-06-15 点击:5998
1.招标条件
2016年漯河市合并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化肥采购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漯河市土壤肥料站,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2016年漯河市合并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化肥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107;
2.3采购内容:
名称 | 规格型号 | 具体要求 |
硫酸钾型复合/复混/掺混肥料 | 40kg/袋或50kg/袋 |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45%(N:P2O5:K2O=15—15—15),不含氯 |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采购预算:1258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内容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3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肥料正式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2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携带证件报名。
5.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产品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肥料正式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不需提供上述产品生产厂家证件原件,只需提供上述产品生产厂家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近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b.近期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③2015年度或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土壤肥料站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00395552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B座18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103957177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