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安局关于新郑市公安局110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来源:/news/969.html 发布时间:2018-12-07 点击:3749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公安局110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9:30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标室举行了开评标会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谈判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编号:新财购-2018-278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局110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三、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下午17:00止
定标日期:2018年12月6日
四、开、评标信息:
开、评标时间:2018年12月5日09时30分
开、评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评标室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河南省展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77390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中标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郭新峰 证书编号:豫241131445764
中标单位地址:安阳市紫薇大道268-3号(县住建局院内)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
张茂林、扬礼锋、王战军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公安局
联系人:崔先生电 话:18569937197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电 话:18538207012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9286.8元
成交公告期限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新郑市公安局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